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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会组织开展新设金融机构人民币现金收付反假货币业务上岗前期培训工作

发布:学会部 发布日期:2014-09-22 阅读:256896

 

    为规范股份制商业银行新设机构人民币现金收付及反假货币业务合规操作,812,市金融学会、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货币金银科反假及现金收付工作人员,应兴业银行包头分行邀请,对即将开业的兴业银行神华支行和东亚世纪城支行新上岗的一线临柜人员及其他支行从业人员共30余人进行了人民币现金收付及反假货币业务上岗前培训。

 

    培训班上,培训人员重点讲解了假币收缴流程、第五套人民币防伪特征及《人民币管理条例》、《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等相关法规制度。同时强调了柜面小面额人民币供应和残损币回收必要性及相关要求,并用具体实例分析了假币收缴流程和残损币兑换及挑剔整点工作中要注意的细节问题,从法律的角度去规范假币收缴及残损币兑换操作行为。

 

    实用而丰富的授课内容,使学员对反假业务及人民币收付业务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达到了培训的实际效果。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临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技能,为商业银行在开业之初的合规性操作奠定了基础,体现了人民银行前瞻性的监管与服务理念。(文/包头市金融学会 兰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