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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学会积极组织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

发布:学会部 发布日期:2014-07-09 阅读:244566

   

    69日—14日,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结合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积极组织辖区档案人员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在辖区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档案学习宣传活动。

    为使档案宣传学习起到实效,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理解和认知,充分发挥档案记录历史、服务包头市中心支行发展和全行各项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包头中心支行制定印发了《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2014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行领导负责的包头市中心支行档案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辖区各支行积极开展档案知识、法规、政策的学习和宣传活动。   

    围绕“走进档案”这一主题,包头中支及辖区各支行于69日—14日集中开展了2014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宣传期间,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挂图,内网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档案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文书档案管理办法》等档案法规、制度,发放包头市档案局印刷的《走进档案—69日国际档案日》宣传册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档案知识和法规、政策。了解档案的概念和档案的主要作用,如何查阅档案等档案知识。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广大干部、职工提高了档案意识,增强了对档案的理解和认知,了解了档案法规、政策,进一步理解了档案所具有的“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特殊价值。

    档案和我们的工作、学习、生活息息相关,档案为人们的生活、工作和社会的发展进步发挥着“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特殊作用。利用档案信息能有效地为我们的工作、生活提供服务和帮助。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提高了工作积极性,推动了档案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使“档案”更好地为全行各项工作提供参考和服务。(文/市金融学会 兰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