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政治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二维世界

发布:编辑研究部 发布日期:2013-11-28 阅读:427185

 

刘佳 夏从亚

 

  要:对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进行二维视界的理论探讨,主要是分别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视角深入剖析马克思主义关于价值的思想理论。宏观视界是以人的价值问题为主线,旨在从整体上、从更本原的视域下理解人的本质、异化理论以及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等思想,从而提炼出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微观视界则侧重于从人类实践——认识的活动出发,努力在实践哲学中加深对马克思主义价值概念和价值理论的认知。这样一种二维视界的全新探讨,不仅有利于我们在更深层的意义上挖掘马克思主义对于价值理论的思考,它对于当代我国社会的价值观建设更有着巨大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人;价值;实践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方面的成功探索,都伴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不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思想、文化,都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而自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倡导践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伟大工程,更是体现着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核心要义。它是在我国当前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一种科学诠释。因此,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思想内涵,对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和实践朝着正确的方向迈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二维视界,即是从宏观和微观这两个视角对其进行的探讨。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是以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为主体、以在全世界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为理想目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的关于价值及其规律的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宏观的层面对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给予了深入的剖析,即以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为出发点,从如何理解人的本质、如何理解异化理论、如何理解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等几个角度详细阐述了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所要达到的终极目标,以及对整个人类社会的终极关怀;所谓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微观视界,不同于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实现共产主义的终极价值目标的宏观立场。它以“价值”一词的概念为切入点,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从人类实践——认识的活动中理解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重要性,并在其融入到整个实践哲学中,从这一角度来完成对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深入思考。

一、宏观视界——人的价值是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根本问题

从宏观角度来看,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是要解决人的价值及价值观念的问题,以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因此,探讨人的价值就成为站在宏观立场看待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乃至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所必须解决的根本问题。它代表了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更深层和更本原的研究视角。人的价值包括人的本质、异化理论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等几个角度。其中,人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基础,异化的扬弃是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必要途径,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最终的价值目标。它们共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宏观视界的有机整体。

1、人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基础

所谓一种事物的本质,就是这种事物之所以为这种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据或最根本的属性,它为这种事物的一切分子所共有。科学准确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对于人的本质的阐述,无疑是消灭异化、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也就是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在马克思一生的哲学研究中,他对人的本质先后提出了三种规定,分别是人的本质具有社会性、人的本质是劳动、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马克思对人的本质具有社会性的论述,主要集中在他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书中。这是他开始思考人的本质问题的萌芽阶段。在书中,马克思摆脱了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束缚,开始走进唯物主义。但由于此时他的唯物主义思想还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思想的影响,并且在书中借用了费尔巴哈的语言。随着后来马克思思想的发展,在人的本质的认识上,其观点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提出了他对人的本质的第二种规定,即人的本质是劳动。首先,马克思把劳动作为改造自然界、创造世界历史的工具。人用劳动改变自然物,从而把人与自然界的关系转化为人同自己的产品的关系。这样一个被改变了的自然界作为人的活动的产物,成为“人化了”的自然界,在人类的不断改造过程中,自然界完成了自己的发展。同时,对象的变化也反作用于主体本身;其次,劳动标志着人与动物的本质差别。在马克思看来,人的类特性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这正是劳动。人以其有意识的劳动,制造劳动工具,从事生产活动,谋取生活资料,以满足自己的物质与文化的需要。最终通过劳动,人实现了自由;再次,把劳动规定为人的本质,也使人的本质的社会性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证。一方面,人所具有的社会性证明了作为自然界人化的手段的劳动也具有的社会性。在很大程度上劳动的社会性决定了人的社会性。作为自然存在物的人正是在社会性的劳动中成为社会存在物,成为社会的人;另一方面,人正是在社会性的劳动中结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既为生产者存在又为他人存在的劳动和产品中,自身和他人的特性都得到了实现,从而表现出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在总结了以上两种规定的基础上,马克思更加科学地揭示了现实的人的本质的,是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六条中提到的对人的本质的第三个规定,即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个定义连同整部《提纲》的出现,标志着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形成。其基本思想就是物质的、革命的实践在社会生活中起着决定的作用,这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史上具有革命性的意义。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指人们生活于其中的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关系。这就必须把人的社会生活、社会实践理解为一个复杂的有机整体,人与人的联系也是多方面和多层次的。这里的“总和”也并不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简单叠加,而是说以“总和”的方式发挥作用。其中,物质经济关系是根本,其他方面的关系则是它的上层建筑,人的本质归根到底是由他在物质经济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决定的。在物质经济关系的基础上,人们才逐渐形成了政治的、法律的、道德的、宗教的多重关系和行业间复杂的社会交往,以其不同的方式折射着人的本质。同时,人的本质不是僵化的、固定不变的,而是具体的、并不断发展变化的,人的发展就是社会关系的发展,作为规定人的本质的社会关系也是动态的变化发展的。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日益扩大,并逐渐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层次,有利于摆脱个体的、地域的和民族的狭隘性,从而全面地塑造自己、发展丰富多彩的个性。

2、异化的扬弃是正确理解价值理论的必要途径

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就有必要探讨人的本质的异化以及异化的扬弃。在拉丁文中,“异化”一词与“出卖”、“转让”是同义词。异化的一般理解就是由主体产生出来的客体总是作为主体的对立面,成为一种外在的异己力量而反对主体本身。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对异化劳动问题进行了详细而系统的论述。他认为异化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劳动产品的异化。也就是说,劳动者生产得越多,他能够占有的却越少。劳动产品俨然成了与劳动者相敌对的力量;二是劳动活动的异化。这是指劳动活动不再是劳动者自觉自愿的行为,而成为被迫性的和强制性的了;三是人的本质的异化。劳动本来是人的本质属性,随着劳动产品和劳动活动的异化,劳动仅仅成了维持人肉体生存的手段,这就把人的类本质变成了异己的本质;四是人同人相异化。在这四个方面中,人的本质的异化是核心,它既是劳动异化的结果,更因为它与资本主义的产生和消灭密切相关,而成为资本主义制度产生和发展的直接动因。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入手,看到了劳动者劳动活动的异化是因为无产者同资产者的经济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化,进而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的残酷性以及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根本对立。

马克思认为异化的产生是源于分工的出现。分工在提高生产率的同时,也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使劳动仅仅成为他们生存的手段。然而,社会分工的出现却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客观要求,是源于个人力量的有限性与客观对象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正是这种矛盾的存在,使得人们不得不以社会分工的形式,通过提高生产效率来发展经济,推动整个人类社会的进步。这才是潜藏在社会分工背后、造成异化的深层原因。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异化的产生是社会生产方式运动的产物和结果,是人类的本质力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是因为,决定人的本质力量发展的,归根到底还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由于人类社会还没有发展到最全面且完善的阶段,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人还不能自由自觉的控制各种社会关系。因此,异化所造成的人的片面、畸形,是人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社会发展形态出现的必然形式。

关于异化的扬弃,马克思提出了“自我异化的扬弃跟自我异化走着同一条道路。”的观点。这实际上是说明人的劳动被异化的过程也蕴含着异化扬弃的过程。这是马克思吸收了黑格尔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思想的成果。这个过程,既是现实的客观矛盾的发展过程,也是人们的认识过程,还是无产阶级实际斗争的展开和壮大的过程。

3、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最终目标

纵观马克思、恩格斯的整个思想发展历程,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始终贯穿着一个核心内容,这就是如何“实现人的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这不仅是整个马克思主义思想的落脚点,更是他们价值追求的终极目标。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其后所有为无产阶级事业奋斗的人们,他们从事科学研究的起点和终点都集中在这一核心内容上。因此,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也就成为了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最终目标。研究人的本质以及异化的问题,最终都是要落实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上来。

在马克思看来,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进入共产主义社会,需要达到的条件包括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以及人际交往的普遍性。恩格斯曾明确指出:“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立即’同时发生的行动才可能是经验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有关的世界交往的普遍发展为前提的。”[①]生产力的发展可以最大程度的消除贫困,使无产者摆脱受压迫的地位;而通过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人们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只有具备了生产力高度发展和扩大人们之间的交往等条件,人们才可以变革社会制度、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并从被支配、被控制的地位中解放出来,成为自己的主人。

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必须以生产力的发展作为保障,就必然要认清资本主义的历史作用。马克思以辩证法的思想认识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积极一面,即资本主义在生产力发展、社会关系领域以及文化意识等诸多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必须承认资本主义对人的生存和发展所起到的进步作用。但资本主义的弊端更是不容忽视的,资本主义通过技术、制度、理性等因素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并没有能够解放现实的人,相反,却使人处于深刻的异化状态。因此,代表人类发展方向的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必须要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肩负起实现共产主义、让每个人都自由全面发展的历史使命。

    以此为基础,马克思表现出了对共产主义的向往。他认为,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消亡和无产阶级国家的建立,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成为真正的主人,能够代表他们利益、为他们所接受的价值观,才是真正的价值观。这种以人民为主体的价值观的丰富与发展,也必然依赖于人民群众自己的创造和把握。人民是一切社会价值的创造者和享用者的统一。他们可以实现人的彻底解放、每个人个性的自由全面发展,进而达到人类社会真善美的和谐统一,这是人类社会价值追求的理想境界。当然,在实现这一价值目标的过程中,必然要经历长期复杂的过程。人民群众只有努力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革命性地改造受压迫的社会制度,逐步实现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方面的和谐统一,才能最终达到自己的目的。

由此可见, 由人的本质到异化理论,再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是以人的价值观为灵魂的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根本脉络。马克思主义关于“实现人的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的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核心思想,也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终极目标。作为科学理论的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也必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修正、发展,并能够与时俱进,能够成功指导中国社会价值体系的发展。因此,我们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为指导,以人类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的,不仅代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反映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二、微观视界——实践哲学中的价值认知

与宏观视界不同,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微观视界是旨在从价值理论本身出发,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建构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之上,在人类认识与实践的双向互动的过程中突显价值理论的重要意义。众所周知,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的实践哲学不仅为人类改造世界提供指导,它也同样为价值理论奠定了基础。对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进行微观视界的探讨,就是通过人类能动地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性活动来完成对价值理论的认知。

1、对价值理论的深入理解

从微观视界探讨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首先就要立足于对价值概念的理解,深入把握对价值的认知。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中,价值一词被使用频率最高的地方,不是在价值哲学理论的部分,而是在对政治经济学的论述过程中。作为哲学层面上的价值,马克思恩格斯的确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直接谈价值观念的理论也不是很多。但如果我们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全局的高度来看,这部政治经济学本身并不以谈论经济价值问题为目的。它旨在通过揭示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的科学体系,建立起关于劳动、人和无产阶级真正社会历史价值的更高层次的价值学说。因此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中的价值含义与哲学中的价值含义应该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哲学层面上的价值具有更广泛而深刻的精神内涵和终极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领域中关于价值的论述虽然表明的是物与人的需要的关系,但只要深入理解,我们就会看到一切主客体关系中不仅存在着物与人的关系,更广泛地存在着人与人、人与精神现象的关系。这里的经济学含义就具有了普遍的、一般的意义。因此,从哲学层面上把握 “价值”概念,就必须要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和一贯精神,从特殊性的概念中寻找具有普遍性的意义,切实地反映人类历史发展的生活实践。

目前对价值理论的研究层出不穷,国内外学术界对于价值概念的界定也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总体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种代表性观点:主体价值论、客体价值论、主客体关系论。不论这三种观点的立足点分别是什么,实际上它们都离不开主体、客体这两个要素,都形成了由价值主体和价值客体组成的需要和满足的关系,即价值关系。在价值关系中,主体处于主导地位,它的需要和能力是生成价值的内在动因;客体反映出了事物的属性、结构等自身的要素,它是主体需求的对象,是生成价值的必备条件。主体和客体通过实践活动相互作用,形成了一定的价值关系系统,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是这一系统的实质和内容。主体客体化就是在以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为基础的实践活动中,客体按照主体的不断发展的需要,形成新的结构、形式和功能。因此,主体客体化的过程就是主体创造价值的过程。而客体主体化的过程就是客体被主体占有、消费、享用的过程,是价值的实现过程。在主客体相互转化的辩证过程中,不仅有这种外向的主客体关系,还存在着内向的主客体关系,即自我主客体关系。也就是说,主体在与自身之外的事物结成对象关系的过程中,还以自己为对象,在精神和物质上不断对自身进行着改造。因此,主体的价值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增加,主体得以更加完善, 并不断完成着对自我的超越,成为推动历史发展的能动性和必要性。

2、价值理论在实践——认识过程中的重要意义

在对价值观念深入认知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需要在实践——认识的过程中融入到实践哲学中。这是我们从微观的层面理解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关键环节。作为人类实践——认识基本活动中的普遍内容,价值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首先,人类全部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都具有两方面的指向性:一方面是弄清世界的本来面目,即认识世界,从而也就能够明确人类能够怎样去改造世界;另一方面是弄清这个世界同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的关系,从而也就懂得人类应该怎样对待世界上的一切现象。前者是追求知识、科学、真理,后者是把握价值,实现价值。这两者对于人类的历史发展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其次,价值问题在人的每一个实践——认识的双向互动体系中扮演着推动力的角色。推动实践和认识不断深化的根本原因是人的需要的不断发展:认识的需要,实践的需要,解决各种认识之间、实践之间、认识与实践之间矛盾的需要,等等,这些需要本身都表现为价值问题。在“实践——认识”相互作用的前进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上缺少了价值的追求,这个过程都会中止。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价值是人类活动的动力因素,它又和知识、真理一样,是认识所追寻和包含着的成果内容的一部分。由此可以勾勒出关于人类活动的一种哲学整体图景:人的实践——认识活动作为一种特殊的物质运动形式,主体与客体是它的物质承担者,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它的基本矛盾,认识与实践是它的运动方式和过程,而价值和真理则是它运动过程的内容和产物。[②]因此,只有在人类实践——认识基本活动的基础上展开对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探讨,才能充分揭示其丰富内容和普遍性质。

3、实践哲学中的价值认知

首先,实践与价值的产生。

人类的整个生存发展过程就是在实践与认识的双向互动中完成的。而价值的产生显然是在实践向认识转化这一层面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根基是实践哲学和唯物史观,它不是对物质或精神的某一领域的热衷,而是把人的能动的实践活动和由这种活动组成的社会历史作为研究的立足点。由于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性活动,它就成为了包括价值实现在内的一切人类活动的根本途径。一方面,实践作为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内在地表现为以人为主体,以客观事物为客体,主客体通过相互作用创造出一个属人的对象世界。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主体所具有的目的、理想、价值、能力等本质力量被对象化为客观实在;另一方面,实践又是客观的,它具有客观的性质和形式,涵盖了人类生活的全部内容。离开实践的发展,人类社会也无从发展。因此,实践就成为了人类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和唯一的方式。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与传统哲学理论相比的高明之处:它是以改造世界为目的的实践哲学。人类社会在马克思那里就是历史地发展着的实践活动。我们可以说,只有在实践中才能真正理解价值。        

进一步讲,价值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的活动中产生的。我们只有通过对人类实践和社会历史的考察来发现蕴含于其中的价值,也只能通过发现蕴含于其中的价值而理解人类活动和社会历史。因此,马克思主义理论考察历史原始发生的思路和方法具有了普遍的意义,从个体活动领域到社会历史领域,它为价值的原始发生理论提供了全面的指导。我们从中不难发现,价值总是围绕人、人类需要和人类活动而展开的。在人类活动和社会历史领域之外没有任何价值因素。同时,人类历史上最初的生产是人类自身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而一旦生产出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最初的价值即物质生活价值也就被创造出来了。因而,价值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是与人类活动和社会历史的发展具有一致性。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的概念,内在地包含了人的价值选择、价值追求和价值目标。

其次,实践与价值的评价。

实践不仅在价值的产生阶段发挥着重要作用,价值在评价的层面上也离不开实践。在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中,价值主体和评价主体是重合的,都是无产阶级即人民大众。一生致力于无产阶级的解放和发展的事业中,马克思认为价值评价的主体只能是人,而且这种人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现实的人。从马克思主义社会历史观的角度研究主体,可以将价值主体定位为人民,也就是将价值评价的主体确定为人民大众。

马克思曾说过:“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③]评价尺度就是主体对客体于人的意义的一种观念性的把握标准,是主体关于客体有无价值以及价值大小所作的判断准则,是一定的人对客体的有用性的思维活动。这种思维活动不是先验的,在评价之前,它是一个实践的过程。只有实践,我们才能认识到什么是我们所要求达到的。所以,这个评价尺度本身在本质上也具有客观性、实践性。可以说,马克思的社会发展评价尺度思想的理论基础和根据就是社会实践。

再次,实践是整个价值理论发展的基础。

事实上,实践性贯穿于价值存在和发展的每一个环节,体现了价值的本质,就如同它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每一个环节。由于价值表现为一种与主客体密不可分的存在形式,使它天然具有主体性,也就是主体实践活动的目的性和方向性,体现了“人的内在尺度”或“主体的尺度”。而实践作为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必然带有人类自身的理想和目标,它也内在地包含了人的目的性与价值选择,创造价值和享用价值也必然成为人类实践的一个重要的内在推动力。

马克思曾提到:“……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事物的现状。”[④]这个论断就蕴含了价值理论的重要意义:它可以为人类解放的价值选择和实践导向指明方向,更为能动性地、革命性地改造客观和主观世界提供了合理性的价值理论基础。因而,只有立足于实践,才能真正地从主体性与客体性的统一、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现实性与理想性的统一去理解和把握价值的理论的精髓。[⑤]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不仅为人类改造世界提供指导,它也同样为价值理论奠定了基础。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以实践为基石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给我们研究价值问题提供了重要启示。研究价值问题,必须以研究实践为前提,正是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得价值问题得到了最基本的体现。

 总之,在当代人类社会面临一系列重大问题的背景下,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在发生着重大变化,价值观念的选择和评价也趋向于多样化。在这种情况下,价值理论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就日益突显出来。我们通过从宏观和微观的二维视界中全面、深入挖掘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哲学资源,旨在为当代中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注释]

[]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9页。

[] 李德顺:《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87年版,第31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l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5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 48页。

    [] 周家荣:《从实践维度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本质》,南昌大学学报, 2008(1): 14-18

 

         [参考文献]

[1]北京大学哲学系编.马克思主义与人[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3

[2]张兴琨.略论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三个规定[J].包头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83(2):6-11

[3]李德顺.马克思主义价值论[J].江淮论丛,1992(5):8-11

[4]王林林.从马克思异化理论看西方马克思主义对当代资本主义的批判[D].河南大学,2010

[5]刘爽.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核心思想以其在我国当代的发展[D].吉林大学,2008

[6]何中华.论作为哲学概念的价值[J].哲学研究,1993:106

[7]王玉樑.价值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93

[8]李德顺.价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

 

   作者简介:刘佳(1983—),女,内蒙古包头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马克思主义学院2010级博士生,内蒙古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夏从亚(1961 ),男,江苏沭阳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