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风采

王有亮

发布:编辑研究部 发布日期:2013-11-05 阅读:878391

 

                            
王有亮,1962年8月生,内蒙古武川县人,中共党员,教育学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包头师范学院副院长。
分别于1986年和1991年获得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学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1999年-2000年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做访问学者,2008年获得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2009年7月-12月在浙江大学参加全国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研修班并访学交流。2010年3月-4月,在美国俄亥俄大学、马瑞艾特大学参加培训。
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系教师,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内蒙古高师师资培训中心常务副主任,内蒙古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首任院长,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处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校纪委委员等,先后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挂职锻炼。兼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学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师范类工作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专业委员会理事,全国教育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委会委员等。多次受聘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估。
主要从事教育学、教育史、教师教育等领域的研究。先后为教育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开设教育原理、教学论、课程论、德育论、外国教育史、教育社会学等主干课程,培养硕士研究生50余名。其教学研究成果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997)。先后主持国家级课题4项,参与1项,主持或参与省部级课题多项。在《教育研究》《中国高等教育》《教师教育研究》《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学报》等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出版著作5部,其中专著1部,参编4部。在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外教育家系列丛书中担任第一副主编。论文《赫尔巴特并未忽视学生的主体作用》、《论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与学科地位》、《论卢梭的“童道主义”学生观》等被中国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教育学》、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文摘周报》等转载。在教师教育、外国教育史、教育社会学、教育期刊史等诸多领域提出过独到见解,研究成果五次获得自治区级政府奖。其中《赫尔巴特并未忽视学生的主体作用》获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993)、《毛泽东的学习观及其对教学改革的指导意义》获自治区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青年奖(1997),《<教育杂志>征文活动述略》获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二等奖(2008)、《改进教育硕士招生制度刍议》获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二等奖(2010)。另外还获得自治区教育学会优秀成果一等奖两项(1994,1997),全国高师培训研究会优秀成果一等奖一项(2002),全区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成果三等奖一项(1997),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优秀奖一项(2011)。《改进教育硕士招生制度刍议》在《中国高等教育》发表后,受到国务院学位办领导和有关学术团体的关注,对相关政策制定产生了一定影响。
    近年来对中国近代教育期刊的研究成果受到了学术界的关注和肯定,曾受邀参加在北京和台湾举办的两岸四地教育史研究论坛。《<教育杂志>与近代教育考论》被学界评价为是迄今为止在近代教育期刊研究方面较有影响的三篇论文之一,“为近代教育期刊研究向纵深发展迈开了坚实的一步,为以后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指导和借鉴作用”。(见喻永庆《近代教育期刊与中国近代教育史研究》2010年)。此外,还获得全国首届教育硕士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2008)、全国第二届优秀教育硕士论文指导教师(2010),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突出贡献奖等荣誉称号(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