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风采

王立东

发布:编辑研究部 发布日期:2013-09-24 阅读:908703

 

     

王立东,男,河北省人,1961年生,汉族,中共党员。1983年毕业于河北大学哲学系,1995年晋升副教授,2002年晋升教授。1987年始任哲学教研室副主任,93年始任副院长、院长等职。现任内蒙古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内蒙古科技大学教学委员会常务委员、内蒙古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内蒙古科技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内蒙古科技大学人事委员会委员。

 主讲课程:(本科生)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原理;(硕士生)马克思主义哲学通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专题。

主要荣誉称号:全国和自治区思政教育骨干教师(2001)、内蒙古科技大学“四个一工程人才”(2002)、内蒙古科技大学教学名师(2009)、“5512工程”首批领军人才(2012)、包头市优秀教师(2013)。

学术研究方向: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社会文化文明发展研究、高等教育教学研究。

主要学术成果:发表论文59篇;主持完成国家部委课题、自治区社科规划课题、自治区法学会重点课题、市社科院课题、校立教改课题22项;出版“教育部十五重点课题”成果著作1部(主编之一),省级研究生思政统编教材1部(副主编);主持“学院学科建设项目成果系列著作”4部(总主编)、“学院学科资料系列著作”多部(总主编),省级规划课题成果著作1部,独立出版伦理学编著3部,合计出版18部;获校级教学优秀奖、教学改革成果奖、市政府“优秀教师”奖、省级教学成果政府奖等教学类奖,校级首批“四个一人才工程奖”、“十五”科技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奖、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先进个人奖,市级社科成果政府奖、市首批“领军人才”奖,省级社科成果政府奖、法学研究成果奖、思政研究优秀成果奖、思政研究先进工作者奖等学术奖,总计28项。另获省级“优秀共产党员”、“高校师德先进个人”奖。

主持团队工作:校级教学团队,校级精品课程,校级重点学科。

主要学术兼职:《包头法学》杂志学术顾问、市社科院研究员;自治区哲学学会常务理事、政治学学会常务理事、内蒙古人文社科教材编委会副主任、内蒙古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联席会议秘书长。

业余爱好:文学写作,发表《韶山、韶山……》等散文随笔40多篇;《珍重,我的新三届……》被中共党史出版社组编大型丛书《抹不去的记忆——老三届新三级》录用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