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视野

冯友兰与“道学”名称之辨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发布:规划评奖部 发布日期:2023-11-17 阅读:324

20世纪初以来,由于传统学术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处于近代化的“混沌初开期”,宋明理学研究的核心语词与名称往往缺乏清晰界说。学人多将“宋明理学”等同于“宋明儒学”,或对“道学”“理学”与“宋学”等名称的使用不作区分。在各类宋明儒学研究及其命名主张的竞争中,冯友兰1934年出版的《中国哲学史》最终“胜出”并成为中国哲学史研究的典范。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开篇做出清晰的概念界定,提出一套明确的哲学史论述框架。冯友兰强调还原历史、依照历史的写作原则,做出了独树一帜的学术叙述与名称界说。在宋代儒学相关称谓的问题上,冯友兰旗帜鲜明地提出“道学”的名称主张。《中国哲学史》下卷第十章,题为“道学之初兴及道学中‘二氏’之成分”,将二程开启(也可谓北宋五子共同开出)的道学运动,越过宋初三先生,直接隋儒王通与唐儒韩愈、李翱。也就是说,冯友兰对“宋明儒学”的论述,收摄凝聚于“宋明道学”。一方面,冯友兰引据《宋史·道学传》所立“道学”名称,主张道学包括程朱理学、陆王心学两大学派。另一方面,与多数研究者一样,冯友兰认为,朱子是这一源流的“集大成者”,从而基本沿用朱子以后通行的“道统”源流叙述。较民国同类著作,冯友兰的“道学”名称与主张,较为贴合道学历史发生的真实形态。

然而,其中也有未尽之处。某种程度上,道学名称源于元人官修《宋史》在传统体例《儒林传》外,特立《道学传》。这一做法及其“道学”表述,一方面体现了元代官方意志强调“北宋五子”到朱子传承的道统正统性的观点;另一方面,《道学传》并未全盘袭用朱子及《伊洛渊源录》所述五先生以来之道学传统。换句话说,《道学传》自有一套“道统”建构,它仅表达元人心目中的“道学史”。最严重的冲突在于,冯友兰认定为“宋明道学”两大主干之一的陆九渊心学,竟被摒弃在元人所述道学统绪之外,陆九渊不入《宋史·道学传》,反而在《宋史·儒林传》(吕祖谦、蔡元定、叶适与陈亮等道学人士也被摒弃在外)。因此,冯友兰依据元修《宋史·道学传》确立的“道学”名称及其内涵,后来受到任继愈等学者的批评,并迫使冯友兰追溯两宋道学家群体的自我指称,再次论证“宋明道学”名称的合理性。

1963年,任继愈主编的《中国哲学史》第三册出版,主张以“理学”统称宋元明时期的哲学思想,明确反对“道学”这一名称。是书批评元修《宋史》专列《道学传》的做法为“不科学”,认为道学是个“不科学”的名称,还称《宋史》“修撰人”脱脱为元人中“文盲”。1980年开始,侯外庐、邱汉生等中国思想史学者进行两卷本《宋明理学史》的编撰工作,延续了任继愈《中国哲学史》的基本概念界定,并呈现出强烈的“批判封建统治思想”意图。因此,这一著作将“宋明儒学”定位为宋元明清的官方统治思想,认为“宋明儒学”主要就是“性理之学”(故简称“理学”)。根据侯外庐的序言,《宋明理学史》一书旨在探讨“理学产生和演变的历史过程”,氏著的确做到了将一部“宋(元)明儒学史”聚焦于理学主体,写出“理学内部的斗争”与“理学与反理学的斗争”。然而,相比冯友兰《中国哲学史》立足两宋儒学发展的历史实情,强调“宋明道学”名称(涵盖程朱理学与陆王心学两大部分),该书名为《宋明理学史》,却绝少对“理学”名称的说明,只在第一章“理学先驱‘宋初三先生’及其思想”含糊地说:“道学,确切地说,包括理学和心学两个流派,但后世却往往把道学称为理学或性理之学,明成祖时编成《性理大全》七十卷,清李光地修《性理精义》。理学或性理之学都以道统相标榜……因此之故,韩愈本人也就被宋代道学家捧为复兴道统的代表。韩愈本人并没有来得及完成一个理论体系,道学的正式奠定,通常归之于北宋的周敦颐。此前的正史,学者和思想家都是被归入‘儒林传’的,在《宋史》中才别立‘道学传’,置于‘儒林传’之前,藉以表示道学的重要地位。”

冯友兰诉诸元人所修《宋史》之《道学传》,强调返回两宋道学群体历史发生的现场,坚持称名作“宋明道学”;而《宋明理学史》写作者,则诉诸明清官方的“性理”之名,主张称呼“宋明理学”。后一主张,不仅是对元修《宋史》单列《道学传》的拒斥,更是对宋人自我指称“道学”这一历史事实的漠视。更重要的是,主张“理学”之名,更构成对冯友兰“道学”命名主张的直接反对。为此,冯友兰不得不专文回应。

1983年,冯友兰撰文《略论道学的特点、名称与性质》,针对当时主张“理学”而反对“道学”名称的意见,指出宋中后期兴起这批具有诸多共同命题与信念的儒者即“道学家”,其学为“道学”,而非“理学”(理学只是道学中的一派,由程伊川到朱子完成,与程明道、陆九渊、王阳明之“心学”对立)。冯友兰不仅为《宋史·道学传》辩护,更援引道学家自称“道学”、自命传道及当时反对者称“道学”等八条证据,雄辩地论证“道学”之名:“可以证明,不仅在学术界,而且在政界,不仅私人,而且在官方,都使用道学这个名字。”冯友兰针锋相对地回应道:“近来的研究中国哲学史的同志们,有用理学这个名称代替道学这个名称的趋势。理学这个名称出现比较晚,大概出现在南宋。我们作历史工作的人,要用一个名称,最好是用出现最早的、当时的人习惯用的名称。照这个标准说,还是用道学这个名称比较合适。这也就是‘名从主人’。而且用理学这个名称还使人误以为就是与心学相对的那种理学,引起混乱,不容易分别道学中的程朱和陆王两派的同异,只有用道学才能概括理学和心学。”

不仅如此,冯友兰还在20世纪最后20年写就的《中国哲学史新编》中,加重笔墨重申自己的道学命名主张。《中国哲学史新编》下卷第四十九章“通论道学”,再度申明1983年《略论道学》一文的见解,更将随后章节命名一律冠以“道学”,如“第五十章·道学出现的政治条件”“第五十一章·道学的前驱——周敦颐和邵雍”“第五十二章·道学的奠基者——二程”“第五十三章·道学的奠基者——张载”。

吊诡的是,冯友兰竭力声明的“道学”命名主张,却应者寥寥。侯外庐等人编著的《宋明理学史》出版20年后,在2004年的一次“宋明经学思想研讨会”上再度出现“道学”与“理学”的名称争论。美国宋代思想史研究者田浩,同样出于清晰界定“道学”相关称谓的意图,主张恢复或明确“道学”之名,以称呼宋代中期后兴起的那场儒学运动及其相关学派。田浩这一见解与冯友兰的主张基本一致,而与会多数学者的态度却是:“宋明儒学”(尤其“两宋儒学”),的确并非“理学”,称之为“道学”是名副其实;然而约定俗成,不如因循旧名继续称作“理学”。令人欣慰的是,距这次会议已过去20年,距离冯友兰提出“道学”名称主张更接近百年,越来越多的宋明儒学研究者,逐渐意识到这一名称问题的重要意义。不仅有专门研究考察“宋学”“新儒学”等相关名称的思想史、学术史意涵与衍化,更多学者在使用道学、理学等宋明儒学相关称谓时,其概念使用的自觉性显著增强,对相关概念内涵的界定也更为清晰。道学与理学名称的争论,或许可以告一段落了。

(作者系宁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