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统计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信息的通知

发布:智库信息部 发布日期:2022-05-27 阅读:2193

各旗县区委宣传部,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宣传部(政工部),中央、内蒙驻包单位党委宣传部,各高等院校科技(研)处,市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4月25日考察中国人民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我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新型智库建设,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整合和利用社科人才资源,为建设繁荣昌盛、欣欣向荣的新时代新包头当好参谋助手,现对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信息进行统计,具体事宜如下:

一、统计范围

在我市从事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经济学、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历史学、考古学、宗教学、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等学科领域的理论与实践工作人员。

二、统计标准

1.市域高校原则上统计在岗在编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师、教学服务人员、研究与咨询工作服务人员(含教务处、科研处、图书馆)和其他技术职务人员、辅助人员(如辅导员)。

2.各旗县区、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学会(协会、研究会)原则上统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研究、传播、管理、教育教学的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的服务人员。

3.高校类人员的学科门类填写目前从事的学科专业,或工作职责对应的学科,与毕业专业无关;非高校类人员按工作职责填写到对应学科。

4.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承担哲学社会科学有关研究和服务工作。65周岁以上仍在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科研人员计入统计范围。

三、具体事项 

1.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统计工作是全面了解掌握我市社科专家学者队伍现状、为建设新时代新包头提供智力支持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采集、严格把关,努力做到不重、不错、不漏,确保信息真实、全面、有效。

2.各地区、各单位宣传部(政工科)、科研(技)处、办公室在准确摸排有关人员信息基础上,认真填写《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统计表》(见附件1、附件2),并于6月15日前将统计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btssklzkxxb@163.com。  

3.统计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可向市社科联智库信息部咨询。  

联系人:刘俊丽    

电话:5619411

邮箱:btssklzkxxb@163.com

附件1:《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统计表(高校类)》

附件2:《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统计表(非高校类)》

 包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2年5月26日